来源: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:2022-12-12
2022年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盐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《盐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》的工作安排,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依法行政责任
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,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主要科室、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,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,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,做到有部署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。
二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
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、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与面,及时提供法律意见,有效防范法律风险,提高依法行政水平,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。
三、严格履行职能职责,规范依法行政行为
(一)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公约积极作用
一是组织新一轮修订工作。2021年第九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工作圆满结束后,新任领导班子结合辖区实际,组织社区居民集思广益,对居民公约内容进行修订,全区23个社区居委会均已完成修订工作。2022年,结合市局工作部署,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、中英街管理局开展新一轮修订工作,结合辖区工作实际,适时开展修订工作。二是积极开展居民公约公开。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道、社区积极宣传推广社区居民公约,在社区宣传栏、社区家园网等平台进行公开。通过制作张贴海报等形式,提升社区群众对居民公约知晓度,增强社区居民公约的约束力度。三是鼓励优秀居民公约应用总结。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、社区积极宣传推广社区居民公约,切实发挥社区居民公约“软法之治”作用。在广东省开展的优秀居民公约评选活动中,累计筛选报送多个优秀社区居民公约,梅沙街道东海岸社区居民公约入选第三批全国优秀居民公约。
(二)深化社区“万能章”治理专项行动
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水平,改变社区成为“万能章”大本营情况,组织开展“万能章”治理专项行动。区民政局出台《盐田区社区“万能章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,明确任务分工、时间安排等事项,确保工作按计划开展。深度摸排、梳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,根据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及实际工作需要,组织证明事项涉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“万能章”清理行动。结合实际印发的正负面清单情况,出台盐田区社区证明事项负面清单、正面清单,并组织街道、社区及时将正负面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宣传公开,让居民群众了解知晓。并建立“万能章”现象反映渠道,动态更新负面清单,鼓励群众、社区工作者反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情况。
(三)积极组织社区居民议事
一是组建新一届居民议事会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水平,根据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一届社区居民议事会组建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组织开展盐田区新一届社区居民议事会组建工作。二是善用“民生微实事”项目激发居民议事自治热情。印发《盐田区“民生微实事”项目实施细则》,要求街道、社区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征集、项目评议、项目监督中,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事务。
(四)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
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工作,社会组织事项共30项,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项、公共服务事项4项和其他事项1项,已全部向社会公布。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均为“即办件”,所有办事事项均实现“不见面审批”,其中适合容缺受理事项1项。
(五)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,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,积极开展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。根据《深圳市盐田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》,通过广泛宣传、设立举报专栏、发动各部门排查,截至目前,我区社会组织总体平稳,暂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。
(六)开展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
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填报工作从2月开始,为提高社会组织填报的效率和质量,我区举办了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专题培训班。年度报告工作于6月30日结束,共有196家社会组织填报通过,年报均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开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同时将未按要求提交年报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11家社会组织按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,3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并在国家、省、市区各级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,实现全流程的公开透明。
(七)开展各项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
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统一部署,2022年度已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、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、规范慈善财产投资专项行动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、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,促进辖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。
(八)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抽查
根据《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市府办函〔2018〕232号)的要求,结合各个专项整治工作,对辖区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。2022年,我局对7家社会组织展开“双随机”抽查,其中1家社会服务机构、1家慈善组织、5家社会团体,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;执法结果已在“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”、“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【试运行】”和“深圳市‘双随机、一公开’监管平台(盐田民政局)”等网站公开;执法案卷已按照《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》,进行归档,接受司法部门的检查监督。同时,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审计,其中4家社会服务机构、1家慈善组织、1家行业协会商会、4家其他社会团体,根据抽查审计结果,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。
四、深化宣传教育,持续提升法治素养
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《深圳市盐田区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》,结合年度学法计划,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全方位展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。一是通过线上学法考试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学考,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和用法的能力,运用法治思维更好地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开展。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、专题理论等专题教育培训,进一步加深对理论内容的学习和理解。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2021年度盐田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培训,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,更好地促进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。四是组织我局相关人员参加 “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”,并达到参考率100%和优秀率100%。五是利用公共区域宣传栏及显示屏、局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宣传载体,张贴普法海报、播放宣传标语、推送与民政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内容,从而线上线下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有效覆盖,有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。六是在办公区域和婚姻登记窗口等公共服务区域摆放普法宣传资料,向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发放《民法典》读本、养老服务等宣传资料,提高辖区居民对政策法规的了解认识,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存在的不足和原因
(一)编制有限,人员和执法的力量不足
我局共有9名在编人员有执法证,但都分散在不同科室,因自身业务工作任务重,协调时间一起执法成为难题。且其他岗位人员对社会组织业务不熟,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作用发挥有限。另外我局没有执法车辆和统一的执法服装,配置相对不足,从执法的规范性角度来说,缺乏严肃性。
(二)监管手段有限,惩戒依据不足
目前对社会组织在打非、意识形态、对外交流、社科论坛等领域监管要求日益严格,但从手段上而言,还是以传统的查阅台账、财务审计、投诉举报等方式为主,对深层次、隐藏的问题情况,缺少相应的监管手法和发现机制。
六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
(一)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
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。根据司法局最新工作要求,2023年全局具备执资格人员共6名,均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,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进行公示。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。以每年度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名单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1个名录总库,按照经济类、科研类、社会事业(教卫文体等)类、慈善和社会服务类、综合(法律宗教涉外等)等社会组织领域,梳理出社会组织抽查分类库,其中包括教育培训机构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分类库。三是强化“事前事中事后”三公开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在认真梳理监管职责基础上,逐项明确抽查类别、抽查事项、检查主体、检查依据、检查比例及频次、检查内容、组织实施时间等,编制《盐田区民政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》,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,严格执行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工作要求,告知当事人回避权、执法事由、执法依据、权利义务、执法检查事项、要求其提供材料等内容配合开展执法活动,抽查结果在“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”和“深圳市‘双随机、一公开’监管平台(盐田民政局)”网站进行公示。
(二)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
一是制定《盐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,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监管方式,从“两库”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,组织实行“双随机”抽查。二是采取邀请第三方专业力量联合检查的方式,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和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,分别用行业标准审查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、财务支出、依法依规等情况。三是开展行政检查执法时,携带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像,包括向检查对象亮证、发《行政检查通知书》及其《送达回证》、进行《询问笔录》、《现场检查笔录》等执法内容。四是严格对照案卷评查标准,按一案一档对行政检查录像归档。并在国家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平台、“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”、“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”、“深圳市‘双随机、一公开’监管平台(盐田民政局)”等系统平台中完成相关行政检查数据信息的录入工作,完成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。
(三)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
区民政局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工作,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报请领导再次审核后下达决定。同时,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,多方征求法律顾问、区司法局等相关意见建议再下达决定。
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
2022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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